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
信息来源:区政府办   日期:2024-05-16

各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:

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推进科学、民主、依法决策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《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年度重点工作,制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,现予公布(见附件),请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,把握时间节点,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,确保按时完成。

附件: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

2024年5月16日

附件:


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
序号

       决策事项名称

承办单位

决策时间计划

 1

《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》

顺河区农业农村局

三季度

  2

《开封汴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实施细则(试行)》

开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顺河分局

四季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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